2000年9月6日,美国旧金山,电驴诞生了,MetaMachine公司的创始人杰德-迈克卡勒伯(Jed McCaleb)发布了一款p2p文件共享软件–“电驴”,它由客户端和服务器端两个部分组成,可以工作在windows和linux等多种操作平台。
2002年,MetaMachine公司发布了新的无中央服务器的分布式文件共享网络,基于Kademlia算法的overnet网络,以及支持该网络的overnet客户端。
2004年,overnet被合并到新版本的电驴客户端中,同年,电驴的使用者超过当时p2p文件共享网络的老大FastTrack(Kazaa, Grokster, iMesh, Morpheus)的用户数量。
2005年,受Grokster案的影响,作为一家尚处于创业阶段的公司无力承担巨大的法律风险,MetaMachine公司宣布电驴网站将被迫关闭。
2006年9月13日,为避免继续的官司甚至可能导致的牢狱之灾,电驴软件的公司与美国唱片工业协会达成协议同意支付3000万美元赔款,
9月28日电驴官方网站www.edonkey.com发布了一则消息,停止发布电驴、电驴2000、电驴专业版、Overnet以及其它版本客户端,电驴结束了自己6年的生命。
2000年,正是美国大学生Shawn Fanning创造的Napster所带来的p2p文件共享技术方兴未艾的时候,旧金山的Jed McCaleb有了自己的主意,他要让每个人都可以运行服务器端,文件索引服务器并不集中在一起的,而是各人私有的,遍布全世界,然后这些服务器被连接起来,同时客户端之间引入了社会化的模式即信用制度来鼓励人们之间相互交换共享文件。Jed McCaleb决定用驴子(donkey)来为这个新的软件和网络命名,并且像当时很多流行的软件一样使用了新千年来为这个新的p2p网络命名,这就是edonkey 2000网络 (ed2k network)的由来,很快Jed McCaleb 就在网站发布了一条消息“The Donkey is Born :: 09.06.00”,电驴就这样诞生了。
电驴网络由客户端和服务端两部分组成,客户端可以共享任何文件而不仅仅限于音乐文件,可以从任何搜索任何连接到网络里的客户端所共享的文件,可以从任何客户端那里下载同一个文件的某个部分,可以随意的设定使用的端口,有命令行和图形界面的控制方式,用户还可以制作收藏集来收藏和共享多个文件,客户端之间有唯一的身份标示,用户可以设定自己喜欢的昵称,还可以发消息给其他人,客户端在Linux,Windows,MacOS下都有自己的版本。服务器端没有一个唯一的中央服务器,任何人都可以运行自己的服务器端,服务器之间会相互联系,组成一个庞大的网络。由于电驴软件的这些创新,很快它就在全世界的大学中流行了起来,全世界的人们可以使用相互交流自己的音乐,电影,软件等各种文件。
随着用户数量的增加,一切似乎都很顺利,然而电驴作为一款商业软件从一开始就命运多舛。2001年,法国人Fabrice Le Fessant 为了证函数语言的优越性,决定用Objective-Caml语言在正在兴起的p2p世界里编写一个网络应用程序,于是MLDonkey出现了(意味Caml语言编写的电驴软件),MLDonkey是一个开源的项目,在Unix和Linux下运行的更加高效。但是由于电驴原代码和ed2k网络传输协议的所有权归MetaMachine所有的情况,迫使MLDonkey开发者实现基本的机制和他们背道而驰,MLDonkey同时联接几个服务器,希望大大提高搜索的效率,这意味着服务器端负担的加重,电驴用户们开始抱怨MLDonkey,一些服务器管理员甚至禁止MLDonkey登录,MetaMachine千方百计想禁止MLDonkey,并坚持保留他们的代码和协议的所有权,MLDonkey的开发者则认为电驴那种为了加强网络作为一个整体的连通性导致越来越依赖大型的服务器与电驴开发的无服务器的overnet网络是矛盾的,MLDonkey始终坚持自己的道路。
事情才刚刚开始,2002年05月13日的黎明,一个本名叫Hendrik.Breitkreuz(亨德里克.布雷特刘兹)的德国人Merkur对电驴客户端软件很不满意,自信自己能开发出比电驴更好的客户端,于是他便开始作了,为了表明自己对电驴的揶揄态度,他决定用“骡子”(mule意为:马骡,骡子)来作为自己软件的名字,以此表明比电驴更加强壮优秀的特性,于是电骡(eMule)软件就这样诞生了,作为一个开源的客户端,电骡项目很快便吸引了很多优秀开发人员的加入,这些有着奇怪想法却又无比固执的家伙们聚在一起,让电骡项目开始飞速发展,各种各样的特性在不同程序员的修改版(mod)中实现,然后被电骡官方项目组吸收采纳。电驴的地位受到了最强有力的挑战,由于电骡还加入了很多独有的扩展协议,这让电驴用户们开始担心并导致了和电骡用户之间“战争”,战争的结局是一边倒的,由于开源并且非商业的特性,以及功能的强大,电骡开始逐渐成为ed2k网络在Windows平台的主流客户端。直到2007年电骡已经成为开源社区最耀眼的明星,并荣获SourceForge开源社区2007最佳项目社区选择奖,这已经是后话了。
如果说MLdonkey和电骡的出现仅仅是电驴所面临的小烦恼,此后各种不遵守电驴网络社会化规则即信用制度的“吸血驴”甚至商业社团吸血驴的出现则是从内部危害了电驴网络生存的根本,然而这时电驴的开发商已经开始要为自己公司的外部生存担心了。虽然随着电驴各种版本的不断发布以及无服务器的overnet网络的不断完善与成熟,MetaMachine和电驴一直没有停止自己发展的脚步,但是由于p2p文件共享网络对使用者最大的吸引之处在于他们可以方便快速的相互复制交换各种版权文件,所以电驴等p2p文件共享软件公司实际上是在“分享”音乐,电影,软件等版权工业的利润,在这些版权所有者眼中甚至是在摧毁他们的行业, 唱片大厂及电影制片公司极力希望透过法律来压制Kazaa或电驴等这些近似无政府状态的P2P网络公司,电驴以及各种p2p文件共享软件,p2p文件交换网站开始成为法庭的常客,从p2p文件交换的鼻祖Napster开始没有一个能躲过法院的传票,这些当年充满创业激情和技术梦想的公司不得不将几乎全部的精力花在法庭和周游与各大版权工业联盟上。2004年,在一篇采访中,电驴的另一位创始人Sam.Yagan坦承自己几乎一年的时间都在这些事情上,而无法将精力放在MetaMachine和电驴的发展上,Sam.Yagan希望能与内容供应商达成协议,实现以合法形式销售音乐和电影,但是由于长期的对立导致双方心存芥蒂,而且其中还牵涉到苹果等厂商的利益,因此双方实现合作的可能性极其渺茫。尽管如此,这一年随着overnet被合并到新版本的电驴客户端中,电驴网络的使用者数量已经超过了当时p2p文件共享网络的老大FastTrack成为全球第一,这却成为电驴最后的“光荣”。当年,洛杉矶第九巡回法庭上诉审判宣判,p2p软件的开发商,只要不具备直接阻止侵权行为的能力,就不需要对产品使用者的侵权行为负任何责任,这似乎让电驴和Kazaa们看到了希望。
2005年注定是在p2p文件共享网络发展历史上的重要一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宣判,提供网络文件共享服务的Grokster公司和StreamCast公司为其顾客提供了非法援助,使得他们能够共享正版音乐和影视文件的盗版复制品,而这些公司是有能力阻止和控制用户的非法行为的,却通过暗示和诱惑用户进行非法盗版传播并从中牟取了暴利 ,这些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必须立刻关闭其网站和服务,这些p2p商业软件公司试图将法律责任完全推卸到用户身上甚至希望依靠帮助打击用户非法共享来获取谅解的努力失败了。同年,布什签署了打击P2P网络盗版法案,任何人只要在分享文件夹中,拥有一个未上映电影、未上市软件或音乐文件,就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的徒刑和罚款。不论该文件是否经由下载取得,均适用上述处罚。一时间各个p2p软件公司风声鹤唳,同年MetaMachine的首席执行官Sam.Yagan在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听证会上表示,电驴网站将会被关闭,电驴软件将停止开发,但是他同时表示这并不意味着MetaMachine承认自己有错,只是无力承担继续辩护需要支付的高额诉讼费用。
2006年9月13日文件共享网络电驴的母公司MetaMachine同意以3000万美元与6家唱片公司和解一起侵权诉讼,并且同意今后使用技术手段来阻止电驴网络在用户中被继续使用。9月28日MetaMachine在电驴官方网站http://www.edonkey.com/发布了一则消息,停止发布电驴、电驴2000、电驴专业版、Overnet以及其它各种版本的客户端,并在网站永久保留以下警告:
“电驴网络已经不复存在
如果你盗窃音乐或电影,你就触犯了法律
全世界的法庭包括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决,任何商业组织和个人都将为非法下载承担法律责任
当你非法下载版权保护的资源时你并不是匿名的
你的IP地址是*.*.*.* 已经被记录
尊重音乐,合法下载”
至此,电驴软件和它的母公司一起结束了自己6年的历史。
然而一切还没有结束,正像当年版权业者们为官司的胜利而欢呼雀跃时,Sam.Yagan所警告的那样,p2p文件交换网络还会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继续存在。ed2k网络并没有像版权者们期望的那样随着这个网络的创建者和电驴软件一样一起消失掉,反而由于MLDonkey,电骡,Shareaza等软件的存在,继续在欧洲和其他地区的流行。由于无法对这些开源的没有任何商业主体的软件进行诉讼,各国版权保护部门将注意力转移到了用户和服务器拥有者身上,2006年在电驴宣布彻底总结自己生命之前,比利时和瑞士警方逮捕了当时全球最大的ed2k服务器Razorback 2.0的管理员并关闭服务器,晚些时候对大约3500名德国电驴用户被提起刑事诉讼,从2004年到当时德国已经追踪到7000多名文件交换用户,平均每个案件罚款2500欧元。2007年德国热门的DonkeyServer也遭到了Razorback同样的命运。
电驴的终结并没有直接导致ed2k网络的完蛋,用市场分析师Jonathan Arber的话讲针对电驴用户的法律行动有点像“马跑了几年才想起要把马圈的门锁好”,但是各国越来越严厉的版权保护措施并不会停止,从p2p网络观察者那里得到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到各国法律差异所造成的影响。
2007年也就是电驴完蛋的第一年,该年4月的统计显示,在全部ed2k网络用户的来源中,尚有13.13%的用户来自美国,排名第三。排名第一和第二的分别是意大利(17.38%)和西班牙(13.49%)。到2009年8月再来看时,北美地区的用户总量已经只有可怜的0.94%,作为电骡和MLdonkey的发祥地,欧洲用户完全成为了ed2k网络的主力用户,意大利(31.61%)法国(15.10%)西班牙(14.56%)分别占据了前三位。这与北美地区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非法盗版的力度有关,也有越来越多的北美用户为了个人隐私和安全转而使用本地区更流行的Gnutella,Bittorrent等其他网络或者使用合法下载的缘故。
当2009年9月6日,电驴的9岁“生日”这天回头再来看这些历史事件时,不禁令所有曾经的电驴的使用者感到唏嘘不已,相比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一些同类的甚至仅仅是挂羊头卖狗肉打着“电驴”鼎鼎大名招牌借鸡生蛋的商业公司不仅明目张胆的通过“免费下载海量音乐电影游戏”的广告大敛用户大发横财,甚至在收到国际版权组织起诉时受到当地政府的庇护,而电驴和它的从纯技术角度讲有着创新精神和技术实力的母公司最终惨淡收场,让人不免想套用那句时髦的话,“谁叫你生在了美国”。
延伸阅读:
电驴掌门人辛酸访谈:放弃斗争 转型在线音乐
无力承担高额诉讼费 电驴网站将被迫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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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虽然用骡子五年了,系统的了解还真不是太多!
anyway happy birthday
看了让人心潮澎湃啊
不过,保护知识产权也是对的
知识产权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这点是确凿无疑的!但是,当今社会在相关利益集团的集合式垄断之下,知识版权的保护已经遭到了无限制的滥用和扩大化,甚至已经影响到了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
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又所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不断增加的反盗版压力只会加速催生技术更加先进的资源共享软件!!
当我们普通百姓的收入无法负担我们精神世界需求的文化产品以及其它被由于被垄断而价格高昂的生活需求商品,盗版就必定会存在!!
@比傻瓜白痴
当然对于有些国家地区可以这么认为。但如果这句话是评价中国内地的话那就搞笑了。假如别的地方“知识版权的保护已经遭到了无限制的滥用和扩大化”,那么中国内地的知识版权的保护就是“无限制的轻视和缩小化”。盗版这么猖狂,盗版下载都成了一门行业了,迅雷、VeryCD等公司都赚那么多了,还谈什么“知识版权的保护遭到滥用和扩大化”。
知识版权的保护影响到自主创新能力。大多数人都同意,国内软件业上不去是和猖狂的盗版相关的。很多软件公司也因为东西卖不出去赚不了钱而只好改做别的或倒闭。国人的心理还不了解么?能省则省,就算你正版吐血折本只卖15块,但我能5块钱买到盗版盘,还花15块买你正版干什么?如果我能下载到的话,那更好,连盗版盘的钱都省了。
所以别说些什么“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除非你愿意把中国大陆排除在“整个人类文明”之外。在大陆用盗版就低调点,别那么理直气壮。
我们国家的知识产权问题其实已经形成了恶性循环,非有服毒药以毒攻毒治绝症的大勇气、大智慧方可有扭转之希望!!
我说出了盗版泛滥的内在缘由,兄台怎说我是“用盗版理直气壮”??兄台可知,我每月为“知识版权”支出占到收入的三成,用以购书、买碟以及电脑所需软件!
我所反对的是,某些公司和行业仗着拥有垄断优势而虚高商品的价值!!物有所值的商品我还是会掏钱的!!
如国人皆抱持兄台这般说法,吾国将永无领袖于世界之日矣!!
中国内地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但是为什么没有任何人有起诉微软垄断的念头?因为盗版。一些调查显示原版winxp的中国网民有10%左右。但依我看,真正使用正版win(包括OEM)的应该还要少于这个百分比。所以在操作系统上要说垄断,番茄花园比微软还要“垄断”,这里的调查显示番茄花园作者被捕时,番茄花园版xp内地用户占有第一,是无可争议的“操作系统之王”。那时候正值《反垄断法》正式实行的第二周,但微软中国董事长张亚勤说:“由于微软大部分以非正版方式存在,正版产品市场份额很小,因此微软在中国构成垄断的前提不存在。”微软不但未受新《反垄断法》的任何影响,反而还打击了番茄花园的盗版。
盗版大大提高了win的市场占有率。尽管提高的不是正版win占有率,但是它还是win,微软可以通过更新推送来控制用户,大量的用户也对win产生了严重的依赖性;然而这些win却因为不是正版win,而不会受反垄断起诉。这实在耐人寻味。说盗版助长了微软的垄断、帮助微软控制了用户,这或许很难理解,但某种程度上,这是事实。
盗版使版权持有者少赚钱,却带来更多用户,所以:垄断性的大公司不是非常缺钱,要的更多的是用户和声望,盗版给了他们用户和声望;刚发展起来的小公司急需钱,盗版却使它们少赚钱。从这个角度看,这更加是一种垄断的助长。
当国外的“穷人”开始尝试使用Ubuntu、Gimp、7zip、OpenOffice、AVG/Avast等时,国人还抱着winxp、Photoshop、winrar、MSOffice、盗版杀毒软件的大腿不放,搞得像自己有钱得很,实际上却是用的盗版,还产生了依赖、为其增加了用户、做了宣传、助长了垄断。用着垄断软件的盗版复制品嘴里却高叫着“反垄断”,还不如干脆改用非垄断的免费软件好。后者才是真正的“反垄断”。
盗版的确是恶性循环。但是不是像你想象得那么简单。盗版泛滥的原因,版权商定价相对于人均收入高的确是其中之一【这其中我国人均收入(按购买力或按汇率)偏低也要负一部分责任,大多数外来版权商也按照中国市场和用户收入水准对定价进行了降价调整,只是我国人均收入比他们国家低了很多倍,降价调整也无法调整到那么多倍】。其他原因还有上头管理不严和用户的小算盘等等。现在“伸手党”泛滥成灾,不但要免费下载,还要下载速度,自己还不懂得搜索,就喜欢发“急求XX下载”的帖子,哪还有版权这回事?前面说的15块正版不买买5块盗版也肯定大有人在。
要反垄断是全世界人的共识。但你要打击垄断,你就名正言顺地以“打击垄断”的名义去打击垄断。不要指望那些盗版商和商业化的下载站点来限制正版商的垄断。盗版不等于反垄断,反盗版和反垄断也并不矛盾。因为上述事例表明,盗版反而还很可能会助长垄断。
所以我说,盗版的存在是不可能完全消失的!!
毕竟,无论是盗版的受益者、得益者、受害者、损益者,都有需要盗版存在的理由!!
大公司意图以短期利益的损失,扼杀后起的、处于萌芽状态的竞争者(比尔·盖茨们损失一百万美刀是九牛一毛,小规模的高科技企业可能就要倒闭)!!
草根娱乐、开源软件等等的不断出现与蓬勃发展,正是打破这些这些垄断集团阴谋的一丝亮光!!
另外,无论是中国的反垄断法还是别国的类似法律,在我看来都属于哄老百姓的玩意,是否具有效用,取决于国家内部利益集团的斗争、取决于国与国之间的利益需要而已!!
中国有反垄断法?楼上你搞笑啊?
跟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哪项不存在垄断?
石油,化工,银行,水电,交通,通讯。。。。。
有反垄断法,前两年刚颁布,但是看起来是做样子的,特别是对于国内的垄断企业。但是对于外来的垄断企业,比如微软,相信上头还是愿意对他们搞反垄断限制的,但是事实却是国内使用的微软产品大多是盗版,所以中国无法像欧盟对微软一样对其进行反垄断惩罚。
@pclover
晕到死!你不看电视新闻或者报刊杂志的吗?
忍不住调侃你一句影视剧台词:“没文化真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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