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ule的成功——一个未经授权的仿制品,anti-business是eMule存活的基础

摘自《海星模式》
作者:奥瑞·布莱福曼 / 罗德·贝克斯特朗

到目前为止,米高梅影业已经轮番加入到一些商业巨头,诸如哥伦比亚公司,迪士尼公司,华纳兄弟娱乐公司,大西洋唱片公司,大神唱片公司,美国RCA公司,贝塔斯曼音乐集团,索尼公司以及维京唱片发起的诉讼之中。

乍看之下,你会产生这样的印象:这些全都是实力最强大的参与者,他们会雇用世界上最好的律师在当地最高法庭上为他们进行辩护。说到这里,人们对这个问题会很感兴趣:这些商业巨头们到底是在和谁打官司呢?说出来令人难以置信,他们的对手是一家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没有听说过的小公司——Grokster公司。

Grokster公司涉及的是P2P服务。它使人们能够窃取——嗯,共享——网上的音乐和电影文件。因为此项服务使用方便,完全免费,全世界的人们一直以来都在幸福地分享着从布兰妮 斯皮尔斯的影集到最热门的非正式电影版本等各种东西。实际上,《星际大战前传3:西斯的复仇》在院线发布的当天竟然就出现在了P2P网络上,供人们免费下载。

在法庭上,律师说出了唱片业的痛。

“事实是,自从遭受这些服务的冲击以来,我们损失了——整个唱片行业损失了25%的收入。”

25%,至今这个比例仍在上升。

目前的这场混乱仅仅开始于5年前,当时一个无名的大一新生由于过于懒惰而不愿意去Tower Records音乐城买唱片。或者是出于懒惰,或者是出于傲慢,他希望得到免费的音乐。这个新生就是18岁的Shawn Fannin,朋友们给他起了个绰号叫“Napster”,他就在自己的宿舍里成立了一家公司。现在,人们可以通过登录这家公司的中心服务器,使用Fannin自己创建的Napster程序与世界各地的用户共享文件。可以说,每个人都喜爱这项方便的发明,于是他们开始毫无节制地互换文件。

可以十分肯定的是,Napster的前景甚为不妙。因为米高梅的同行们迅速发起了一场针对Napster的诉讼,这场诉讼给了Napster一记响亮的耳光。虽然有一些组织——比如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提出抗议说这场诉讼是对言论自由的侵犯,然而法庭却不买账。这毫不奇怪,任何人都不会对那些数不胜数,怒气冲冲的黑客太过关注,这些人就好像刚刚在校园吵架中输了的孩子们,他们只能回过身来嘲弄他们的对手:“我们会抓住你们的——你们只会越来越糟!”

实际上,在2000年2月12日,法庭就否决了Napster。2003年6月,Napster公司宣布破产,同年12月,Napster公司将自己的品牌与知识产权以非常便宜的价格卖给了Roxio公司。

可是更多的P2P公司正在助纣为虐,纵容盗用,让使用者门四处盗用音乐的版权。

为了对付这种糟糕的情况,唱片行业拿出了一个双重战略。首先,业界同行们追索那些互换音乐的人。他们追踪到那些正在下载歌曲的人——一些重要的侵犯者——以提起侵权诉讼,见诸公堂来进行反击,除非他们保证以后不再重犯,并缴纳4000美元罚款。这个策略很成功,它不仅达到了永远阻止侵犯版权,下载音乐的目的,而且也向世界上其他人发出了一个强烈的信号,那就是:我们对强化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是认真的。如果你违法侵权,我们将会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其次,业界的同行们开始动手处理问题的根源,他们追索那些为盗用行为提供犯罪机会的肇始者——P2P公司。他们雇用了最好的律师对这些P2P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取缔这些违法犯罪者。

但是,在业界同行不断赢得对P2P公司的诉讼的形势下,音乐侵权问题的整体形势却越来越恶化。这真是太让人感到奇怪了,这首先不能归咎于业界同行们对侵权行为不够警惕。实际上恰恰相反——同行们正在针对侵权行为不断提起新的诉讼,但是问题正出在这里。这些诉讼恰恰就像火上浇油:他们反击得越厉害,激起的反抗就越激烈。总之,这一切让人觉得,似乎不可思议的事情正在发生。

为了解释这种现象,现在我们引入两个关于组织的概念:一个是集权体系,一个是分权体系。

集权组织很好理解,想想任何一个大公司或者政府机构,它们都有一位明确的主管领导和做决策的具体地点。我们暂且将这种组织类型称之为强制式,因为权威领袖操纵一切:当公司的CEO下命令解雇你时,你就出局了。如果你是一家财富500强公司的CEO,你都必然会使用指令控制方式来维持组织体内的秩序,保证组织体的效率,并使组织体每日都能正常运转。规则需要被设定和强化,否则系统就有坍塌的危险。

而在一个分权系统中,没有明确的首领,没有层级结构,也没有指挥总部。假如确实出现了一个首领,他也基本上没有多少支配他人的权力。他借以影响,领导他人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示范。我们暂且称之为开放系统,因为系统中的每个人都被赋予了独立决策的权力。但这并不意味着一个分权系统就等同于无政府状态。在开放系统中也存在惯例和规范,然而这里并不存在强制性实施。更确切地说,权力分散在所有人和所有地区之中。

而且,当遭受攻击时,一个分权化组织倾向于变得更加开放,更加分散化。

音乐唱片业同行之所以能够击败Napster,是因为Napster集权化程度很高。Napster公司既有用户们需要登录的中心服务器,又有层级式结构和CEO。在毁坏了Napster的中央服务器,追捕到了Napster的公司管理层之后,音乐界同行们胜利了。

但是Napster的毁灭并没有湮灭人们对免费音乐的渴望。

此时,一位来自瑞典的工程师Niklas Zennstrom出现了。他明白要想生存下去,最好要避免犯Napster曾经犯过的错误。Kazaa应运而生。就Kazaa而言,没有中心服务器。在12个月内,人们共下载复制了2。5亿多份Kazaa软件。如雪崩般的音乐互换蔚为壮观,新开发出来的Kazaa并不需要中心服务器,从而将权力交给了用户。

但是,Zennstrom通过Kazaa上的广告盈利,被以后的事实证明是一个具有集权化特征的弱点。在唱片业的巨头们对Kazaa及其使用者提起诉讼,并最终获得成功时,Zennstrom将荷兰的母公司卖给了位于南太平洋岛国瓦努阿图上的一家机构,从而摆脱了欧美法律体系的惩治。

不幸的是,在Kazaa被赶到南太平洋上以后,马上就有一位不知名的黑客把Kazaa服务变得更分散,更开放。这位黑客拿走Kazaa软件程序,删掉了用于广告盈利的部分,并把这个简装新版本在网上四处散播。这个更加分散化的新版本就是Kazaa Lite。接下来,成百万的使用者开始下载Kazaa Lite。无独有偶,一家提供类似Kazaa服务的公司eDonkey(注:也就是电驴)也发生了同样的事情。eDonkey的“私生子”eMule——一款未经授权的仿制品(注:eMule当然不是eDonkey的私生子,事实上它只是一个未经授权的仿制品,而第一个出现的仿制品是MLdonkey,如果eDonkey还活着也许会起诉这些仿制者 ) 也正在侵蚀着音乐同行们的市场份额,令每一家公司惴惴不安。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这只是因为eMule具有唱片业未曾见到过的分散性特征——这款软件是一套完全开放源代码的解决方案。它没有业主,就连到底是谁开发了eMule也没有人知道,要想找到他们是完全不可能的。

像eMule那样的“公司”(注:eMule当然不是一个公司,也不是谁的“产品”)权力如此分散,以至于唱片业雇用的任何一位律师对此都束手无策。唱片业想诉诸法律,但是得有个诉讼对象,可是想一想,唱片业到底应该起诉谁呢?那套软件吗?他们所要追捕的对象连个影子都看不到。如果不是每个人的利润都在悄悄减少,他们甚至会认为这该死的eMule不存在。

可见,与具有分散化特征的对手斗得越厉害,对手就会变得越强大。唱片业具有消灭Napster和摧毁Kazaa的能量,可是发动这场战役可能是唱片业所犯下的最错误的战略行动,它触发了一个危及整个行业的链式反应。正当唱片业追遍整个世界,到处追捕Napster们和Kazaa们时,像eMule这样的小程序突然出现了。

6条评论隐藏

  1. #1 犟骡子
    2010年6月28日 周一 10:53 | 回复

    可复制乃是信息的本性。任何想通过占有信息赚钱的家伙终将自取灭亡!无人占有、全民共同使用才是共产主义。

  2. #2 half unselfish sharer
    2010年6月28日 周一 11:19 | 回复

    @犟骡子 如果你说的是社会主义,那该多好。

  3. #3 犟骡子
    2010年6月28日 周一 11:29 | 回复

    因为咱们国家和那个境界还差的远哪!“无人占有、全民共同使用”的不只是信息,而是所有生产资料。只有如此才能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才能称得上“共产主义”。
    不过社会主义本身(不是什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真正的)。等到咱们建成了真正的社会主义之后,这种成份也会越来越多吧。

  4. #4 aa
    2010年9月23日 周四 16:28 | 回复

    说得好

  5. #5 盐荒子孙
    2011年3月18日 周五 11:28 | 回复

    这不就是verycd在做的事情吗?

    Grokster和另一家文件交换服务厂商Streamcast网络公司可以被起诉,因为它们故意鼓动用户非法地下载版权文件,以便获得更多的用户,从而销售更多的广告。

    还有很多傻子斥责中国goverment,说要让verycd搬到国外,黄一孟还在twitter上说其主子party的坏话,却不知道中国party就是verycd的保护伞,如果verycd在美国,或者黄一孟到美国去,立马可以被美国逮捕。
    美国华盛顿当地时间本周一,P2P服务商Grokster公司与好莱坞和唱片产业达成和解协议,同意关闭其P2P服务,并支付5000万美元的经济赔偿。
    事实上中国是世界上盗版最自由的国家!而且是政府许可还鼓励的商业盗版,看看中国的腾讯,迅雷,暴风影音,verycd这些公司,哪个不是靠抄袭,盗版,违反开源协议发的大财。:roll:

  6. #6 half unselfish sharer
    2011年3月18日 周五 16:41 | 回复

    @盐荒子孙 某方面来说,这是政府在培养一些公司将来在国际上跟别人竞争。但我觉得政府的培养办法很不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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