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网友因做种被判刑9个月

去年有台湾网友在香港著名的FDzone轮坛发布TV剧集的BT种子而遭警方搜查,被查到有BT种子的电脑与影集光碟。上个月嘉义地方法院做出判决,以侵害著作权,擅自重制罪及擅自公开传输罪判处其9个月有期徒刑,并没收电脑主机和影片。与大陆地区不同,由于中国台湾地区重视知识产权与著作权保护,此类侵害著作权案件为刑事案件,属于公诉,由司法机关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以下是当地报道:
做BT种子违法 判刑9个月
【联合报╱记者林宜樟 /即时报导】

做BT种子让人下载影片,小心触法。嘉义市男子吴正煌重制霹靂神州等影集,还製作BT种子上传到网路论坛让网友下载,涉嫌违反著作权法,嘉义地方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共9个月。

警方调查,吴正煌(37岁)在今年6月12日租了霹靂天啟、霹靂神州III天罪影集光碟,在住处利用电脑影音转档程式将影集重制成影片档,存到电脑D槽。

吴正煌再用点对点传输软体BitTorrent製作BT种子,将种子上传到FDZ网路论坛中的「TV剧集区」,发表这些布袋戏影集载点讯息,让不特定的网友下载观赏。

霹靂国际多媒体公司发现之后报案,保二总队二中队负责侦办。今年8月20日警方到吴正煌家中搜索,查到有BT种子的电脑和4片霹靂影集光碟,电脑中还有94个影集影像档,吴正煌坦承犯案。

嘉义地院法官张志伟判决,吴正煌擅自重制影集又擅自公开传输影片均侵害他人的著作财产权,触犯著作权法擅自重制罪及擅自公开传输罪,应执行有期徒刑9个月,得易科罚金,吴正煌的电脑主机和影片等均没收。

6条评论隐藏

  1. 2010年1月11日 周一 13:26 | 回复

    杯具都是用瓷器制成的 ~ ❗

  2. #2 ss
    2010年1月14日 周四 15:55 | 回复

    吴正煌,又一名英雄倒下了,默哀…

  3. 2010年1月20日 周三 03:25 | 回复

    无所谓 从来不看国语片 共享国外片应该安全许多

  4. #4 残メ剑
    2010年3月22日 周一 20:46 | 回复

    好像天*门广场有一座碑是叫*****纪念碑.

  5. 2010年3月22日 周一 20:55 | 回复

    杯具啊

  6. #6 DGQ
    2010年6月20日 周日 13:03 | 回复

    那verycd的老板岂不是要终身监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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